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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省审计系统2007年审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2007-10-30】 【作者/来源 蜀山审计】  【关 闭

  各市审计局,省经济责任审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安徽省审计系统2007年审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精心准备,做好竞赛各项工作。

  附件1.安徽省审计系统2007年审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1:

2007年全省审计系统 审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扎实推进“审计法制年”活动深入开展,认真做好2007年全省审计系统审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工作,根据《关于全省审计机关开展“审计法制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制定本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省审计系统审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按照“审计法制年”活动的总体部署,深入开展审计法制宣传教育。通过竞赛活动,进一步丰富审计法制宣传的形式和内容,扩大审计影响,同时增强审计人员的依法审计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参赛范围和竞赛内容
  参赛范围是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审计科研单位、内审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和审计职业学院的师生。
  竞赛内容包括《审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行政处罚法》、《会计法》、《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令第1-6号)、内部审计准则、审计业务基础知识、实际专业操作技能等。
  三、组织安排
  省厅设立竞赛组委会负责组织领导这次竞赛活动。组委会主任由厅副巡视员王运清同志担任,组委会成员包括程家楷、余保山、何结华、王洪灯、史守信、陈方、王羚、张早明、方正等,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综合处。
  竞赛组委会主要职责为确定比赛形式、竞赛题目以及竞赛程序和规则等。竞赛具体工作由组委会办公室承办,负责竞赛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选拔赛分别由各市审计局、安徽审计职业学院、省审计学会(科研所)、省内审协会、省厅人教处组织,原则上全员参与选拔。预赛、决赛由组委会统一组织,各有关部门、单位支持配合。
  为了保证现场决赛活动的质量和有序进行,聘请从事法制工作的领导和专家等担任决赛评委组成评委会,并邀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作为嘉宾参加。
  本次知识竞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及组织奖若干个。所有获奖单位和个人均颁发奖品、奖牌或奖励证书。决赛现场其他参与答题的同志,均赠送精美礼品。
  四、竞赛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竞赛共组成21个队参赛,其中各市审计局分别组成1个队(限审计机关工作人员),省厅机关、审计学会(科研所)、内审协会、审计学院分别组成1个队。各队设领队1名,参赛队员3名(须含女队员),替补队员1名。竞赛分为选拔赛、预赛、决赛三个阶段。
  (一)选拔赛
  2007年11月15日以前,各参赛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自行组织选拔赛,选拔赛后确定参加预赛的参赛人员名单和替补队员名单,于11月16日前报省厅综合法规处(联系人:罗照耀;电话:0551-4678255)。
  此前下发的《全省审计机关审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参考资料(一)(二)》,谨供各参赛单位在选拔阶段参考,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和实际,自行出题进行选拔。
  (二)预赛
  2007年11月22日至11月23日进行预赛,预赛采取笔试(闭卷)形式进行。3名参赛队员凭身份证和工作证参加笔试,3名参赛队员笔试成绩加总决出前6名,前6名的参赛队入围进入决赛,预赛成绩不带入决赛。
  (三)决赛
  2007年11月底进行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决赛采取面试答题形式进行。6支进入决赛的代表队同场竞技,现场决出一、二、三等奖。
  五、决赛现场竞赛规则
  (一)现场竞赛每个队基础分为100分,由主持人当场判定加分或减分。
  (二)竞赛题目分为必答题、共答题、抢答题、风险题四种。
  (三)答题规则
  1、必答题。按答题顺序(抽签决定),每名参赛选手答题,答题时其他人不得提示或补充。回答正确加10分,回答错误、超时、队友提示补充不得分也不扣分。
  2、共答题。按答题顺序(抽签决定),由一人主答,其他队员可以提示或补充。视回答要点正确程度,分别加10-30分;回答错误、超时不得分也不扣分。
  3、抢答题。由主持人报题,说“开始”后开始抢答,由一人主答,其他队员可以提示或补充。回答正确加10分,回答错误、违规抢答或超时扣10分。
  4、风险题。分为10分、20分、30分三类,各队从中必选一题(分值类型自选)。各队由一人主答,其他队员可以提示或补充,回答正确按所选分值加分,回答错误按所选分值扣分。
  答题的具体规则在各环节中由主持人详细说明。
  (四)四轮答题结束,如当场比赛的分数符合得奖等次的,主持人将现场直接宣布结果。如遇得分相同,不能分出得奖等次的,则由分数相同各队加赛现场抢答题,若再出现积分相等,继续加赛,直至分出等次为止。
  (五)竞赛中如有争议,由主持人或评委裁定。
  (六)参加决赛要求
  1、各参赛队需在比赛正式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比赛现场,进行检录,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2、各参赛队需遵守比赛限时要求,如超过比赛规定时间,主持人或评委有权中止参赛队作答,比赛继续进行。
  3、各参赛队需自行统一着装,注意言谈举止,不能有过激行为和言语,如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后果自负,并取消参赛资格。
  4、各参赛队必须服从主持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违者,竞赛组委会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5、各参赛队队员答题时必须对准话筒回答问题。
  6、在比赛过程中如果出现异议,各参赛队必须服从主持人和竞赛评委会的裁决。竞赛组委会享有比赛最终解释权。
  7、现场观众要严格遵守赛场纪律和其他相关要求。
  (七)赛事评判标准
  竞赛评委会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严格按照竞赛规程、竞赛方式、评委守则进行工作,杜绝徇私舞弊,保证公平竞争。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这次在全省审计系统进行审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是贯彻落实十七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的重大举措,是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的重要途径,是进一步提升“审计法制年”活动成果的重要步骤。我们一定要搞好这次竞赛活动,按照各自的分工,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这次竞赛活动,时间紧,要求高,参加的队多、人多、面广,又值年底,工作任务也比较多。各部门单位一定要把工作想细一点,及早安排,早作准备。竞赛的各项准备工作力求一个“早”字,着眼一个“实”字。要确保这次竞赛活动形式活泼、内容充实、效果优良。
  (三)赛出水平,展示形象
  这次全省审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是一次全省审计系统学法用法情况的集中检验,是一次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的集中展示,是一次集中学习十七大精神和审计法律法规知识的良好机会。十七大报告指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社会氛围。”通过这次竞赛活动,使全省审计系统在十七大的精神鼓舞下,更加重视学习法律法规,更加重视维护法律法规,更加重视执行法律法规。因此,一定要精心准备,精心组织,确保赛出水平,赛出效果,赛出形象,赛出和谐。
 
 
  来源:综合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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