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财办[2007]168号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财政局: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工作,我们制定了《合肥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清及时向我局反映。
附件:合肥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
合肥市财政局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二日